2月6日地震災害損失稅捐減免,財政部從優(yōu)、從寬、從速處理 MyGoNews房地產(chǎn)新聞 市場快訊
2月6日地震災害損失稅捐減免,財政部從優(yōu)、從寬、從速處理
新聞摘要
  • 2月6日地震災害損失稅捐減免,財政部從優(yōu)、從寬、從速處理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財政部表示,2016年2月6日地震造成部分地區(qū)民眾受傷及財產(chǎn)損失,受災戶依法領取政府發(fā)放之災害補助款,免納綜合所得稅。
 
財政部說明,民眾因地震所造成之災害損失,財政部已責成財政部南區(qū)國稅局及臺南市政府稅務局積極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(yè),主動協(xié)助納稅義務人申辦各項稅捐減免,並秉持從優(yōu)、從寬、從速原則辦理,以協(xié)助民眾重建家園。
 
財政部指出,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(guī)定或申報(請)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,可撥打國稅局服務專線0932-715-716、地方稅稽徵機關服務專線0920-526-462查詢。